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一位寻求逃离祖国的避难者的努力失败了,但这可能为世界各地更多的气候难民提供保护铺平了道路。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HRC)站在新西兰法院一边,驳回了一名太平洋岛国居民的庇护申请,该居民称气候变化是他到邻国寻求庇护的理由。
据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International)称,在新西兰法院驳回了该申请者作为“气候难民”的庇护请求,并于年9月将他遣返至中太平洋的邻国基里巴斯之后,约安·泰提奥塔(IoaneTeitiota)于年2月开始向人权委员会提起诉讼。
联合国*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称,基里巴斯是受气候危机威胁最大的六个太平洋岛国之一。
Teitiota认为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开始产生效果,他居住的南塔拉瓦岛过度拥挤,导致土地纠纷和获取安全饮用水的困难。
这位基里巴斯人说,他和家人别无选择,只能移民到新西兰。年,他的签证到期后,他申请新西兰的难民身份。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并没有做出有利于泰提奥塔的裁决,认为气候变化并没有对他的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因此新西兰驱逐泰提奥塔也没有错。
委员会表示,基里巴斯共和国仍有时间进行干预和保护,并可能重新安置其公民,以避免海平面上升的威胁。
然而,人权委员会确实有效地提醒世界各国:当气候变化的影响确实对一个人的生命构成威胁时,如果这个人到另一个国家寻求庇护,就不应该拒绝他。
该决定表示:“委员会注意到移民保护法庭的观察报告,即气候变化导致的损害可能通过突然发生的事件和缓慢发生的过程发生”。该决定已在网上公布。
报告指出,突发事件是不连续的,在数小时或数天内立即产生明显影响,而缓慢发生的影响可能在数月或数年期间逐步对生计和资源产生不利影响。突然发生的事件(如强烈的风暴和洪水)和缓慢发生的过程(如海平面上升、盐碱化和土地退化)都可以推动寻求保护的个人跨越边境,免受气候变化相关伤害。
委员会警告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国家和国际努力,气候变化对接收国的影响可能会使个人受到《盟约》第6条或第7条规定的权利的侵犯,从而触发发送国的不驱回义务。”
“此外,考虑到整个国家被淹没在水下的风险是如此极端的风险,在这种风险被意识到之前,这样一个国家的生活条件可能会与有尊严的生命权变得不相容,”报告补充说。
大赦国际(AmnestyInternational)的太平洋问题研究员凯特舒泽(KateSchuetze)认为,“这个信息很明确:太平洋岛国在触发保护生命权的人权义务之前,不必被淹在水下。”
舒泽说:“如果一个国家把某人送回一个国家,而这个国家由于气候危机而使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者有可能受到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那么这个国家就违反了它的人权义务。”
联合国委员会的警告为世界各国敲响了警钟,让它们认识到气候变化将在未来几年对全球移民产生的影响。
“所有国家都有人权义务保护人民免受气候危机的伤害,包括流离失所,”大赦国际说。“因此,当务之急是采取紧急行动,使气温升幅尽可能低,不超过1.5摄氏度。”
舒泽尔说,对于气候诱发移民问题来说,太平洋岛屿就像是煤矿中的金丝雀。
她讲到:“基里巴斯和图瓦卢等地势低洼的岛国海拔只有一两米。那里的人们如今面临着严重的气候影响,包括有限的可居住土地、清洁的饮用水和勉强糊口的生活。各国*府必须考虑到这一危险的现实,以及全球变暖对太平洋地区人民的生命和生计构成的迫在眉睫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