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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速递海关总署公告年第7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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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年第77号

(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年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年6月30日

(本文转自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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