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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天主教十大不同一教皇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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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沒有甚麼分別,甚至基督教範圍內的基督徒也有同樣的看法,以為兩者之間非常接近,也有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新教,這種思想和看法是錯誤的。他們只注意到馬丁路得的改教運動產生了基督教,完全忘記自從耶穌降世一直到使徒時代,基督教便己經存在。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事實上,在第四世紀羅馬王君士坦丁統治之前,在基督教裏絕對沒有教皇這一種位分。並且在第七世紀的初葉各教會才同意教皇作為教會中看得見的元首。所以我們縱使按最保守的講法,在第四世紀初葉以前根本就沒有天主教,因為天主教最大的特點是有教皇,基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時代便開始存在的了。
  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信仰上是絕對不相同的。宗教是講究信仰的,不講信仰的不是宗教。基督教的信仰和天主教的信仰有甚麼差別?本文限於篇幅僅列舉十點以為參考:一.教皇


  天主教以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為根據,認為彼得為教會第一任教皇,這是十分牽強而且不成理由的。他們的根據是以耶穌曾對彼得說過這樣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抑或是指彼得的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我們暫且不談原文的爭論。但不論“這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或是指彼得所承認的信仰,和教會中有教皇的位分都是毫不相干的。相反的,耶穌明明教訓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一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5-28)所以天主教有教皇的設立是與聖經的明文直接衝突的。
  天主教傳說彼得在主後四十二年到六十七年這二十五年中在羅馬作教皇,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或歷史根據的,而且在這些年間彼得是否到過羅馬也沒有聖經的記載。保羅在主後五十六年左右寫信給羅馬教會,曾經向二十七位信徒問安,卻沒有提彼得的名向他問安,倘若當時彼得是在羅馬,保羅是沒有理由不問彼得的安;因為彼得在他的書信中稱保羅為“親愛的弟兄保羅”,保羅又曾在羅馬寫過六封書信給其他各地教會,六封書信沒有一封提過彼得的名字。天主教竟認定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又擅自定了條例以為教皇必須有人承繼。他們認為教會必須有看得見的元首,既然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就當有繼承的人維持他的職位;可是他們不能在歷史上找出第二任教皇的記載。既然世上沒有第一位的教皇,當然沒有繼任的教皇了!所以羅馬教記戴他們歷代的教皇歷史時,從彼得以後到羅馬教成立之間,好些“教皇”都沒有史實可記,況且使徒中最後離開世界的是使徒約翰,倘若教皇是應當有人繼承的話,使徒約翰理當是最合適的人選了。可是年老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沒有半點吐露他是教皇,只稱自己為長老,反而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中,極力高舉耶穌基督為萬主之主,萬王之王。二.拜馬利亞


  天主教敬拜主耶穌也敬拜馬利亞,甚至高舉馬利亞過於神和主耶穌。他們認為馬利亞是永遠童貞的女子,在生了主耶穌後沒有和約瑟過夫婦生活,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耶穌既是聖子,馬利亞便是當然的聖母。人要向耶穌求甚麼,應先向馬利亞求,通過她的代求,必能蒙應允,如此便把馬利亞視為人與耶穌之間的中保。把馬利亞的地位抬高,實際上便是貶低耶穌中保的地位,這種講法違背聖經的真理。
  1.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第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第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夫妻生活。
  2.馬可福音第六章三節記載耶穌還有許多兄弟姊妹,耶穌本鄉的人議論祂的時候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麼?可見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之外,又生雅各、約西、猶大、西門和耶穌的妹妹們,倘若約瑟沒有和她親近,她怎樣會再生這些孩子呢?難道約瑟娶了這個妻子以後,卻另外再娶?既有妻子卻又另娶,豈不是犯姦淫?另娶之後,如何處置髮妻?無法自圓其說。
  3.按聖經的記載馬利亞和主耶穌除了在肉身的關係是母子以外,她便和其他的信徒一樣只是一個人而已,如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十四節記載馬利亞和其他一百一十九名信徒一樣的向主禱告,馬利亞和普通信徒只有一樣不同,就是她把身體獻上被主使用,讓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五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注意:“只有一位”,不能在基督以外另有一位中保,這一點明明違背聖經。倘若馬利亞或是其他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聖經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證明基督之外另有中保。三.敬奉偶像


  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照毛勞主教所寫的“我的公教信仰”中曾論到每一位天主教徒最少要供奉聖母像和耶穌受苦像。除了向上述兩像敬禮外,還主張信徒要向一些聖徒的像敬禮。他們稱對神行的禮是“崇敬之禮”,對聖徒像則是“敬禮之禮”,不是要拜聖人,乃是表示尊敬而已;因為聖人是天主的朋友,我們理當向他們敬禮。這便和聖經的明訓有衝突。十誡的第二誡是這樣:“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又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中說“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天主教對偶像行敬禮,明明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聖經叫我們不可事奉偶像,不可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基督榮耀的形像不是人心所設想的偶像所能代替的。
  天主教解釋說他們不認為那些像為偶像,所行的敬禮不過對聖人表示尊敬之意而已,這是取巧的說法,實際上和敬拜偶像是沒有分別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不對的,何況敬拜馬利亞及其他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教堂內外的聖徒像前唸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否認對像敬禮是“最高的敬禮”是巧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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