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0日,英国著名旅行作家简·莫里斯于家中去世,享年94岁。这位具有传奇经历的作家、记者、历史学家,曾在二战时入伍,报道过珠峰登顶、西奈沙漠穿越等等。但是,与她的30多部畅销书相比,莫里斯更著名的事迹是在46岁的时候接受变性手术,从詹姆斯·莫里斯变为了简·莫里斯。
两年之后,她出版了《Conundrum》(中文译名《她他》)一书,记录了从儿时开始“错生性别”给自己带来的困扰,以及变性后的体验等等。从她诚恳优美的文字中,我们能够感知到作为边缘群体的迷惘与挣扎。本文摘自《她他》一书前两章,简·莫里斯的儿童阶段。
我三岁或四岁时就知道我长错了身子,我真该是个女孩。那一刻我记得清清楚楚,是我生平最早的记忆。
我坐在母亲的钢琴下,她的琴声像瀑布一样落在我周围,像洞穴一样围住了我。钢琴的粗短圆腿像三条黑色的钟乳石,那音箱是高悬在我头上的拱顶。我母亲弹的大概是西贝柳斯的乐曲,因为当时正是她喜爱芬兰音乐的时期。到钢琴下去听,西贝柳斯就成了个非常吵闹的作曲家。可是我总喜欢在那下面听,有时在四周成堆的音乐中画图画,有时抱紧我那只可怜的猫作伴。
这么古怪的念头是怎么引起的我忘却已久,但是这信念一经产生就从未动摇。从事物表面看这纯属无稽的想法。在多数人眼里我是个直率的孩子,享受幸福的童年。大家爱我,我爱大家,我在慈爱和理智的气氛中长大,受宠到舒适安乐的程度,小小年纪就受到哈克贝利·费恩和《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哺育。家里教导我要珍爱各种动物,谈吐优雅,注重自已的举止,进下午茶之前一定洗手。我想谒见谁都能办到。我的一切全有保障。回首自己的童年就像在疾风中的林荫大道上回头,只见一缕欢乐的阳光——因为那时的气候当然要好得多,夏日真像个夏日,我似乎想不起有下雨的时候。
我还有个特点,就是无论按哪种逻辑标准来衡量我都显然是个男孩子。给我起名汉弗莱·莫里斯——男童。我的身子是男孩的身子。我身穿男孩的服装。我母亲的确愿意我是女儿,但从未当女儿养育我。那些热情奔放的来客有时也的确把我裹在她们的狐皮大衣里并挂上紫色香袋,叨叨说有我这么一头鬈发真应该生成女儿身。家里弟兄三个我最小,不久父亲又去世了,我当然是娇生惯养的。但是一般人也没认为我有女孩气。我在幼儿园里没有受到小朋友们的嘲弄。在街上也没人盯住我看个不停。要是我说出我在钢琴下面的自我发现,家人也不至于大吃一惊(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阴阳人小说《奥兰多》家里是有的),不过一定会觉得奇怪。
我成了个孤寂的孩子
我从未梦想过要透露这个念头。我当作秘密严守了二十年,不让任何人知道。最初我没有把这当什么了不起的秘密。我和旁的孩子一样对于性的意义是模糊的,以为这不过是我与旁人不同之处的又一个方面。因为我看出自己在某些方面有点不同。也从未有人强要我同别的孩子一样:我们家从不强求顺从一致这种品质。我们全都知道我们系出不同寻常的祖先和不同一般的联姻。威尔士人,诺曼人,教友派基督徒都有,我从未认为我像其中任何人。
结果我成了个孤寂的孩子,现在我才认识到,这种说不清楚的内心矛盾使得我更加孤寂了。两个哥哥外出上学时我同浮云一样孤单地游荡在山头岩间,踩过泥泞的沙滩,在布里斯托尔湾的礁地中乱戳,在内陆荒原的阴暗堤岸上钓鳗鱼,再不然就是用望远镜遥望上水船只驶往纽波特或者阿汶莫斯。向东望去我可以看到门迪普山丘的轮廓,山那边是我母亲的族人——一些质朴的乡绅——生前安享富贵,死后立碑纪念的地方。向西望去可以见到蔚蓝的威尔士群山,使我更加兴奋的是,山麓就是我父亲的族人世居的地方——有一次一个兄弟辈对我说起他们“都是些和蔼而自豪的人”,我们这代人还记得他们之中有些人讲的仍然是威尔士语。他们一代又一代,个个都爱好音乐。
我往往觉得这两个方位的视野全是我的,而这种双重归属感有时会产生一种使我飘飘然的包罗万象感——后来我才发觉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妄想,因为此后这种感觉使我认为凡是我没有购置房产或者以那里为题材写过书的国家或城市都不值得一游。同所有拿破仑式的空想一样,这也是一种孤寂感。如果说一切全属于我,那么我倒不属于任何一个部分了。
我从山顶上可以望见的那些人,有的耕田,有的照料他们的店铺,有的在海滨逍遥度假,居住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群聚在一起,我是孤零零一个。他们是一伙,我是外人。他们彼此讲话,用语是人人都懂的,谈的事情是人人